小兒急救真正的危險不在技術,而在時間差。孩子的代償能力極強,末梢冰冷、微血管回填變慢、心搏過速時已經在休克,血壓卻可能還是正常;等到血壓掉下來,離心跳停止往往只剩幾分鐘。這一節處理的是通則:怎麼在三秒內看出孩子不對勁、體重與劑量怎麼算、小兒 BLS 與 PALS 和成人差在哪、創傷評估要多做哪些事,以及孕婦這個兩條命的特殊場景。至於個別疾病的急性發作處置,留在各系統章節。
三秒鐘的第一印象:Pediatric Assessment Triangle
小兒急診的評估從門口就開始。Pediatric Assessment Triangle(PAT)是不碰病人、只靠看與聽完成的第一印象,目的不是診斷,而是判斷「這孩子現在穩不穩」與「要不要立刻介入」。
| 三角的邊 | 觀察什麼 | 異常代表 |
| 外觀(Appearance) | TICLS:肌張力(Tone)、互動(Interactiveness)、可安撫性(Consolability)、注視與眼神(Look/gaze)、說話或哭聲(Speech/cry) | 中樞神經功能異常,可能來自缺氧、灌流不足、低血糖、中毒、腦傷 |
| 呼吸功(Work of breathing) | 呼吸速率、姿勢、鼻翼搧動、肋間與鎖骨上凹陷、呻吟、喘鳴或哮鳴 | 呼吸窘迫;若外觀同時變差代表已進入呼吸衰竭 |
| 皮膚循環(Circulation to skin) | 膚色、大理石斑、發紺、蒼白、四肢溫度、微血管回填 | 灌流不足,休克 |
三邊的組合直接指向處置方向:只有呼吸功異常是呼吸窘迫;呼吸功加外觀異常是呼吸衰竭;皮膚循環加外觀異常是代償失敗的休克;三邊都異常等同心肺衰竭,離心跳停止只有一步。
代償性休克:心跳先變,血壓最後才變
兒童靠加快心跳與收縮周邊血管來維持心輸出量,所以心搏過速、四肢冰冷、大理石斑、微血管回填延長是早期表現,低血壓是代償失敗後的晚期表現。這是國考反覆出現的觀念,也是臨床最常被誤判的一點。例外是短時間內大量失血,此時低血壓可以很早出現。
| 年齡 | 收縮壓低於此值即定義為低血壓 |
| 足月新生兒(0 至 28 天) | 60 mmHg |
| 嬰兒(1 至 12 個月) | 70 mmHg |
| 1 至 10 歲 | 70 +(2 × 年齡)mmHg |
| 大於 10 歲 | 90 mmHg |
臨床重點:以 7 歲兒童為例,收縮壓低於 70 +(2 × 7)= 84 mmHg 才算低血壓。看到 90/50 mmHg 不代表安全,要同時看心跳、微血管回填與意識。
休克分型與常見原因
分型決定的是輸液給不給、給多少,以及要不要立刻找機械性原因。
| 型態 | 主要機轉 | 常見原因 |
| 低血容性 | 循環血量減少 | 腹瀉脫水、出血、燒傷 |
| 分布性 | 血管張力喪失 | 敗血症、過敏性反應、脊髓損傷造成的神經性休克、藥物中毒 |
| 阻塞性 | 心臟充填或輸出受阻 | 心包填塞、張力性氣胸、肺栓塞、開放性動脈導管依賴型心臟病關閉 |
| 心因性 | 心肌收縮力下降 | 心肌炎、擴張性心肌病變、心律不整、先天性心臟病 |
| 解離性 | 氧氣無法從血紅素釋出或無法攜氧 | 一氧化碳中毒、變性血紅素血症 |
阻塞性休克的辨識最有時效壓力,因為張力性氣胸與心包填塞靠輸液無效,必須立刻減壓。
體重估算與劑量計算
小兒急救所有藥物與輸液都以公斤計算,體重錯了整套劑量都會錯。真實體重優先,量不到才用估算工具。
Broselow tape 的概念與限制
Broselow tape 是長度導向的彩色分區量尺:讓孩子平躺,從頭頂量到腳跟,落在哪一個顏色區就用那一區預設的體重、藥物劑量、電擊能量與器材尺寸。它涵蓋身長約 46 至 146.5 公分、對應體重約 3 至 36 公斤。
它的核心價值是把即時計算改為快速查表,降低壓力下的算術錯誤。但它估的是該身長的典型體重,過重與肥胖兒童可能被低估。量得到時應儘快取得實測體重;肥胖兒童的藥物劑量還要依藥物特性選擇實際、理想或調整體重,不應概括改用實際體重。
年齡導向的體重公式
| 公式 | 適用 | 備註 |
| (年齡 + 4)× 2 | 傳統 APLS 公式,1 至 10 歲 | 在現代兒童族群普遍低估,一項大型研究平均低估約 18.8% |
| (0.5 × 月齡)+ 4 | 未滿 1 歲 | APLS 更新版本 |
| (2 × 年齡)+ 8 | 1 至 5 歲 | APLS 更新版本 |
| (3 × 年齡)+ 7 | 6 至 12 歲 | Luscombe 與 Owens 公式,在學齡兒童準確度優於傳統 APLS 公式 |
各公式在不同族群的偏差方向不一致,沒有一條放諸四海皆準。實務原則是:能量身高就用 Broselow tape,能問到家長就問家長,兩者都沒有才用公式,並在復甦過程中隨時修正。
急救藥物劑量
| 藥物 | 劑量 | 單次上限 | 使用時機與備註 |
| Epinephrine | 0.01 mg/kg IV 或 IO,即 1:10000 稀釋液 0.1 mL/kg | 1 mg | 心跳停止每 3 至 5 分鐘一次;無血管通路時可經氣管內管給 0.1 mg/kg(1:1000) |
| Amiodarone | 5 mg/kg IV 或 IO 快速推注 | 首劑 300 mg;後續單次 150 mg | 難治型心室顫動或無脈搏心室頻脈,總計最多 3 劑 |
| Lidocaine | 起始 1 mg/kg | 不適用 | 作為 amiodarone 的替代選擇,之後接續輸注 |
| Adenosine 第一劑 | 0.1 mg/kg 快速推注後立即沖洗 | 6 mg | 陣發性上心室頻脈 |
| Adenosine 第二劑 | 0.2 mg/kg | 12 mg | 第一劑無效時 |
| Atropine | 0.02 mg/kg IV 或 IO,最低 0.1 mg,可重複 1 次 | 0.5 mg | 迷走神經張力過高或房室傳導阻滯;兒童灌流不良的心搏過緩仍先矯正氧合與通氣,必要時給 epinephrine |
| 等張晶體輸液 | 敗血性或非出血性低血容休克每次 10 至 20 mL/kg | 依反應調整 | 每次輸注後重評灌流與體液過載;出血性創傷見後文 |
| 濃縮紅血球 | 10 mL/kg | 依反應調整 | 晶體反應不佳的失血性休克 |
臨床重點:兒童心搏過緩絕大多數源自缺氧,處置順序是給氧與有效通氣,無效再上 epinephrine,atropine 只用在迷走神經張力過高或房室傳導阻滯。這與成人以 atropine 為第一線的思路相反。
電擊能量
| 情境 | 首次能量 | 後續 |
| 去顫(心室顫動、無脈搏心室頻脈) | 2 J/kg | 第二次 4 J/kg,之後 4 至 10 J/kg,不超過成人劑量 |
| 同步整流(有脈搏的上心室頻脈或心室頻脈合併灌流不良) | 0.5 至 1 J/kg | 無效改為 2 J/kg |
體重小於 25 公斤的兒童應優先使用手動去顫器或附兒童衰減裝置的 AED。若現場只有未衰減的成人 AED,仍應儘速使用;可去顫節律的決定性處置是電擊,等待兒童配備會延誤治療。
小兒 BLS 與 PALS:與成人的關鍵差異
年齡分界:未滿 1 歲為嬰兒,1 歲至出現第二性徵為兒童,之後依成人流程。2025 年 AHA 與 AAP 共同改版的指引改以是否進入青春期來決定雙人壓吹比。
| 項目 | 成人 | 兒童(1 歲至青春期) | 嬰兒(未滿 1 歲) |
| 單人施救壓吹比 | 30:2 | 30:2 | 30:2 |
| 兩人以上壓吹比 | 30:2 | 15:2 | 15:2 |
| 壓胸深度 | 5 至 6 公分 | 胸廓前後徑三分之一,約 5 公分 | 胸廓前後徑三分之一,約 4 公分 |
| 壓胸速率 | 100 至 120 次/分 | 同左 | 同左 |
| 壓胸手法 | 雙手掌根 | 單手或雙手掌根 | 雙拇指環抱法或單手掌根,2025 年起刪除雙指法 |
| 建立進階氣道後通氣 | 依成人 ACLS 流程 | 20 至 30 次/分,即每 2 至 3 秒一次 | 20 至 30 次/分 |
| 僅呼吸停止但有脈搏 | 依成人流程 | 20 至 30 次/分 | 20 至 30 次/分 |
2025 年版另有兩項與過去教法不同的重點,值得特別記住。第一,嬰兒壓胸的雙指法因為經常壓不到足夠深度而被刪除,改為雙拇指環抱法或單手掌根,環抱不住胸廓時用單手掌根。第二,異物梗塞的處置改版。
| 對象 | 有意識的完全氣道阻塞處置 |
| 嬰兒(未滿 1 歲) | 5 次背擊與 5 次胸部推擠交替,禁止腹部推擠 |
| 兒童 | 5 次背擊與 5 次腹部推擠交替 |
| 失去意識 | 立即開始 CPR,每次給氣前檢查口腔,看到異物才取出 |
臨床重點:兒童異物梗塞在 2025 年之前只教腹部推擠(哈姆立克法),現行建議是背擊與腹部推擠交替。嬰兒禁用腹部推擠的原則沒有改變。另外,任何年齡都不可以在沒看到異物的情況下盲目用手指去挖,那會把異物推得更深。
氣道處理
小兒舌頭與枕部相對大、氣道口徑小,少量分泌物或黏膜水腫就可能明顯增加阻力。擺位目標是耳道與胸骨上切跡對齊並維持中立或輕度嗅物位;是否在肩背下墊布要依年齡、枕部大小與頸椎情況個別調整,避免過度屈曲或後仰。
| 項目 | 公式 |
| 無氣囊管內徑 | (年齡 ÷ 4)+ 4 mm |
| 有氣囊管內徑 | (年齡 ÷ 4)+ 3.5 mm |
| 插管深度(門齒或唇緣) | 管內徑 × 3 公分;2 歲以上亦可用(年齡 ÷ 2)+ 12 |
現行指引認為嬰兒與兒童使用有氣囊或無氣囊氣管內管皆可,選用有氣囊管時要注意氣囊壓力。快速誘導插管時不常規使用環狀軟骨壓迫。
2025 年 PALS 的主要調整
- 可去顫節律以快速去顫為第一優先,epinephrine 建議在兩次去顫嘗試之後給予;若當下無法立即去顫,則先給 epinephrine。
- 不可去顫節律強調早期給予 epinephrine。
- 壓胸中斷時間應控制在 10 秒以內。
- 敗血性休克的輸液改為每次 10 至 20 mL/kg(先前為 20 mL/kg),依反應與是否出現體液過載徵象調整。
- 不常規給予碳酸氫鈉或鈣離子。
- 有動脈導管監測時,復甦中的舒張壓目標為嬰兒大於 25 mmHg、較大兒童大於 30 mmHg。
- 復甦後照護重點為避免高體溫、維持血壓於年齡第 10 百分位以上、必要時連續腦波監測。
- 頑固型上心室頻脈可考慮靜脈 sotalol。
產房內新生兒的初始復甦適用 NRP 流程,與本節的 PALS 邏輯不同,出生後的快速評估與介入門檻見 1.3。
小兒創傷:ATLS 的兒科調整
2025 年 9 月發行的 ATLS 第 11 版把初級評估改為 xABCDE,在 A 之前先處理可見的致命性外出血;同時強調損傷控制復甦,限制晶體用量、及早使用血品與 1:1:1 的比例輸血。核心流程不因年齡改變,改變的是每一步的數字與陷阱。
兒童的解剖生理差異與臨床後果
| 兒科特徵 | 臨床後果 |
| 頭部佔身體比例大、頸部肌肉力量弱 | 頭部外傷比例高;平躺時大枕部把頸椎推向屈曲,需在肩背下墊布維持中立位 |
| 肋骨柔軟、鈣化未完成、胸壁順應性高 | 可以沒有肋骨骨折卻有嚴重肺挫傷;力量直接傳到內臟 |
| 縱膈可動性大 | 張力性氣胸造成循環衰竭的速度更快 |
| 腹壁薄、肝脾相對大且肋弓覆蓋較少 | 實質器官損傷比例高;安全帶瘀痕要想到小腸損傷與腰椎 Chance 骨折 |
| 脊椎韌帶鬆弛、椎體楔形、關節面較水平 | 可能出現無影像異常的脊髓損傷 |
| 體表面積與體重比大、皮下脂肪薄 | 低體溫發生快,且直接惡化凝血功能 |
| 生長板未閉合 | Salter-Harris 骨折,可能造成長期肢體長度或角度異常 |
| 代償能力強 | 血壓正常不能排除嚴重失血 |
失血分級與輸液
ATLS 依失血占循環血量的比例分為四級。兒童的循環血量約為 70 至 80 mL/kg。
| 分級 | 失血量 | 典型表現 |
| I | 15% 以下 | 心跳稍快、焦躁不安,血壓正常 |
| II | 15% 至 30% | 心搏過速、脈壓變窄、微血管回填延長、尿量減少 |
| III | 30% 至 40% | 可能出現低血壓、意識改變、明顯心搏過速 |
| IV | 大於 40% | 嚴重低血壓、意識極度抑制、無尿 |
處置的量化重點:
- 懷疑持續出血並有低血壓時,立即控制出血並及早啟動血品或大量輸血流程;2025 AHA/AAP 對創傷性出血性休克的持續容量復甦優先建議血品,而非反覆大量晶體。若血品尚未到位或屬非出血性低血容,可先給等張晶體 10 至 20 mL/kg,每次後重評。
- 濃縮紅血球可先按 10 mL/kg 估算;大量出血時依院內兒童大量輸血流程給全血或平衡血品,並同步保溫、監測鈣離子與矯正凝血異常。
- 血管通路以兩次嘗試或 90 秒內未成功為界,改走骨內注射。骨內通路可以給所有復甦用藥與血品。
- Tranexamic acid 在兒童創傷的證據與劑量方案仍不如成人一致;疑似重大出血時依院內兒童大量出血流程與創傷團隊決策,避免把單一研究劑量當成普遍標準。
臨床重點:兒童低血壓常是失血的晚期表現,但出現時點受出血速度、年齡、藥物與既有疾病影響,不能用固定失血百分比排除休克。現行復甦強調控制出血、及早給血與每次介入後重評,不應機械性累積大量晶體。
頸椎與無影像異常的脊髓損傷
兒童頸椎損傷好發於上段頸椎,且因為韌帶鬆弛與椎體形態未成熟,可能出現 X 光與 CT 完全正常卻有明確脊髓損傷的臨床表現,即 SCIWORA。這類病人在兒童脊椎損傷中占約一至二成。MRI 是關鍵檢查,能顯示脊髓水腫、出血、椎間盤突出與韌帶損傷,而 MRI 上的變化與預後高度相關:僅有水腫者恢復良好,出現明顯出血或橫斷者預後極差。因此影像正常但有神經學症狀的兒童,不可以就此解除頸椎保護。
頭部外傷:何時該照 CT
兒童對輻射的敏感度高於成人,頭部 CT 的決策要有依據。PECARN 規則由 Kuppermann 等人於 2009 年在 Lancet 發表,納入超過 42000 名兒童,是目前使用最廣、驗證最完整的工具,適用於受傷 24 小時內、GCS 14 至 15 的輕微頭部外傷。
未滿 2 歲:
| 風險層級 | 條件 | 建議 | 臨床重要腦傷風險 |
| 高 | GCS 小於 15、意識狀態改變、或可觸摸到的顱骨骨折 | 建議 CT | 約 4.4% |
| 中 | 非額部的頭皮血腫、意識喪失 5 秒以上、嚴重受傷機轉、家長認為孩子跟平常不一樣 | 觀察或 CT,可與家屬共同決策 | 約 0.9% |
| 低 | 以上皆無 | 不需 CT | 低於 0.02% |
2 歲以上:
| 風險層級 | 條件 | 建議 | 臨床重要腦傷風險 |
| 高 | GCS 小於 15、意識狀態改變、或顱底骨折徵象 | 建議 CT | 約 4% |
| 中 | 任何意識喪失、嘔吐、嚴重受傷機轉、嚴重頭痛 | 觀察或 CT | 約 0.9% |
| 低 | 以上皆無 | 不需 CT | 低於 0.05% |
嚴重受傷機轉的定義:車禍併乘客被拋出、同車有人死亡或車輛翻覆;行人或未戴安全帽的自行車騎士被機動車輛撞擊;被高衝擊物體擊中;未滿 2 歲墜落超過 0.9 公尺,2 歲以上墜落超過 1.5 公尺。
中度風險族群採取觀察優於直接掃描,若觀察期間症狀惡化、有多項危險因子、或年齡小於 3 個月,再考慮 CT。
非意外傷害:受虐兒的警訊與通報
急診看到的傷,凡是與所述機轉不符、與發展階段不符、或說法反覆更動,就要把非意外傷害放進鑑別診斷。這在小兒外傷是必考也必做的一步。
瘀傷的篩檢:TEN-4-FACESp
| 元素 | 內容 |
| T | 軀幹,含胸、腹、背、臀與生殖泌尿區 |
| E | 耳 |
| N | 頸 |
| 4 | 上述部位的瘀傷出現在未滿 4 歲兒童;或未滿 4.99 個月的嬰兒身上任何部位的瘀傷 |
| FACES | 繫帶(唇繫帶、舌繫帶)、下顎角、臉頰軟組織、眼瞼、結膜下 |
| p | 有形狀的瘀傷,如咬痕、繩索環狀痕、掌摑印、抓握痕、多條平行線狀痕 |
在 4 歲以下有瘀傷的兒童中,此規則辨識受虐性外傷的敏感度為 95.6%、特異度為 87.1%。它是篩檢工具而非診斷工具,符合任何一項都應啟動進一步評估。實務上有一句最好記的:還不會自己移動的嬰兒本來就不該有瘀傷。
高特異性的傷害型態與檢查
| 項目 | 重點 |
| 高特異性骨折 | 後肋骨骨折(對受虐的陽性預測值約 80% 至 90%)、classic metaphyseal lesion、肩胛骨與胸骨與棘突骨折、多處不同癒合時期的骨折 |
| 全身骨骼攝影 | 依 AAP/ACR 指引,24 個月以下且有身體虐待疑慮者通常應做初次檢查;約 2 週後是否追加有限範圍攝影,依初次結果與臨床疑慮決定 |
| 受虐性腦傷 | 舊稱嬰兒搖晃症候群,好發於未滿 3 歲;腦病變、硬腦膜下出血與視網膜出血的組合對受虐性腦傷特異性高 |
| 視網膜出血 | 特異性高,但陰性不能排除受虐性腦傷;懷疑時應安排眼科散瞳眼底檢查 |
臨床重點:日常抱著幼兒在膝上晃動或拋接不足以造成受虐性腦傷。受虐性腦傷的力量來自劇烈反覆的加速減速或直接撞擊。這一點是考題常設的陷阱。另外,不明原因的頭部血腫合併食慾下降與嗜睡的嬰兒,即使沒有感染症狀,也必須把受虐性腦傷列入鑑別診斷。
台灣的通報義務
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 53 條,醫事人員在執行業務時知悉兒童及少年遭受虐待或其他法定情形者,應立即向直轄市、縣(市)主管機關通報,至遲不得超過 24 小時。這是法定義務而非選擇,也不因家屬不同意而免除。民眾可透過 113 保護專線通報,且可匿名。臨床上通報與醫療處置並行,不必等調查結果才收治。
孕婦急救與創傷
妊娠生理如何改變判讀
| 生理變化 | 對急救的影響 |
| 血漿容積增加 | 心搏過速與低血壓可能晚於實際失血出現,不能用正常母體生命徵象排除顯著出血 |
| 子宮血流優先被犧牲以維持母體血壓 | 母體看起來穩定時胎兒可能已嚴重灌流不足,胎心率異常常是最早的警訊 |
| 妊娠 20 週後仰臥時子宮壓迫下腔靜脈 | 回心血量大幅下降,壓胸效果變差 |
| 功能性肺餘容積下降、耗氧量上升 | 去飽和速度極快,插管前預充氧要更充分 |
| 呼吸道黏膜水腫、體重增加、乳房肥大 | 困難插管風險高,宜選小一號的氣管內管 |
| 胃排空延遲、下食道括約肌張力下降 | 吸入風險升高 |
心跳停止時的修正
- 全程施行徒手左推子宮,把子宮往病人左側推開,解除主動脈與下腔靜脈壓迫。徒手左推優於把整個人傾斜,因為傾斜會犧牲壓胸品質、電擊貼片位置與氣道操作。
- 壓胸位置、速率、深度與去顫能量與非孕婦相同。不需要因為懷孕而降低電擊能量。
- 儘早建立進階氣道並預期困難插管。血管通路優先建立在橫膈以上。
- 可逆原因除了一般的 H 與 T,還要加上妊娠特有的:出血(含胎盤早期剝離與子宮破裂)、羊水栓塞、子癇前症與子癇、麻醉相關併發症、周產期心肌病變。
- 復甦性分娩(resuscitative delivery):子宮底達肚臍或以上、初始復甦未立即恢復自發循環時,就應在辨識心跳停止時同步準備,不要等到第 4 分鐘才決策;目標是在心跳停止後 5 分鐘內完成分娩。通常需就地進行復甦性子宮切開術,若能更快完成陰道分娩則採最快方式。主要目的在解除主動脈腔靜脈壓迫、改善母體復甦。
孕婦創傷的處置原則
母親優先。最好的胎兒復甦就是把母親穩定下來,不應為了顧慮胎兒而延遲母體的必要處置。
- 妊娠 20 週以上採左推子宮,若已固定於脊椎板則將整塊板子向左傾 15 至 30 度,避免仰臥低血壓症候群。
- 必要的影像檢查照做。漏診母體致命傷的風險遠高於單次診斷性 X 光或 CT 對胎兒的風險,需要時採取遮蔽與劑量最佳化即可。
- 可存活週數的孕婦在創傷後應接受連續胎心宮縮監測至少 4 至 6 小時。若出現子宮收縮、胎心率異常、陰道出血、子宮壓痛或激躁、破水,或母體有嚴重損傷,應延長監測並進一步評估。
- Rh 陰性的孕婦在創傷後 72 小時內給予 anti-D 免疫球蛋白。
- Kleihauer-Betke 檢驗可偵測母胎輸血並量化出血量,用來判斷是否需要追加 anti-D 劑量。
- 胎盤早期剝離是鈍傷後最常見的胎兒死亡原因,可以在沒有外顯陰道出血的情況下發生,靠子宮壓痛、持續收縮與胎心異常辨識。
本節主要依據
- 2025 American Heart Association and American Academy of Pediatrics Guidelines for CPR and ECC, Part 6: Pediatric Basic Life Support 與 Part 8: Pediatric Advanced Life Support(Circulation, 2025 年 10 月)
- Advanced Trauma Life Support(ATLS)第 11 版,American College of Surgeons,2025 年
- American College of Radiology, ACR Appropriateness Criteria: Suspected Physical Abuse—Child。24 個月以下骨骼攝影與 10 至 14 天追蹤影像的現行建議。
- Kuppermann N, et al. Identification of children at very low risk of clinically-important brain injuries after head trauma: a prospective cohort study. Lancet. 2009(PECARN 規則)
- Pierce MC, et al. Validation of a Clinical Decision Rule to Predict Abuse in Young Children Based on Bruising Characteristics. JAMA Network Open. 2021(TEN-4-FACESp)
- Surviving Sepsis Campaign International Guidelines for the Management of Septic Shock and Sepsis-Associated Organ Dysfunction in Children, 2020
- 2025 AHA Guidelines, Part 10: Adult and Pediatric Special Circumstances of Resuscitation。孕婦心跳停止、徒手左推子宮與復甦性分娩時點的現行依據。
- 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 53 條,全國法規資料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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