藥物疹的第一個判斷不是要不要給抗組織胺,而是這究竟是會自己好的藥疹,還是死亡率可達兩三成的嚴重皮膚不良反應(severe cutaneous adverse reaction, SCAR)。分流靠三件事:用藥到出疹的潛伏期、疹子的原發型態、有沒有黏膜與全身器官線索。三者一起看,多數藥物反應在床邊就能定位。
從潛伏期先縮小範圍
同一顆藥可以造成完全不同型態的皮膚反應,但每一型的時間窗相當固定。問清楚每一種藥各是哪一天開始吃的,比問有沒有藥物過敏史有用得多。
| 反應型態 | 首次用藥後潛伏期 | 再次暴露 |
| 藥物性蕁麻疹(IgE 型) | 數分鐘至 1 小時 | 更快,可伴 anaphylaxis |
| 急性廣泛性發疹性膿疱症(AGEP) | 抗生素常在約 1 至 2 天內;非抗生素可延至數日或數週 | 再暴露通常更快 |
| 發疹型藥物疹(maculopapular exanthem) | 4 至 14 天,可延至 3 週 | 數日內 |
| Stevens-Johnson syndrome 與 toxic epidermal necrolysis(SJS/TEN) | 數天至 1 個月,抗癲癇藥可延至 2 個月 | 更快 |
| 藥物反應合併嗜酸性球增多與全身症狀(DRESS) | 2 至 8 週,β-lactam 與顯影劑可在 2 週內 | 更快 |
| 固定型藥物疹(fixed drug eruption) | 首次可長達數週至數年 | 數分鐘至數小時,且在同一部位 |
紅旗徵象:皮膚疼痛勝過搔癢、紫斑性斑疹或扁平非典型標靶病灶、水疱或表皮剝離、黏膜糜爛、臉部水腫、高燒、多處淋巴結腫大、嗜酸性球或非典型淋巴球增多、肝功能異常。任一項都應提高對 SCAR 的警覺,立即檢視並停用可疑藥、安排必要檢查與專科評估。
常見且多數良性的藥物疹
發疹型藥物疹
占藥物疹八成以上,是最常見的型態。用藥後 4 至 14 天由軀幹開始出現對稱的紅斑與丘疹,向四肢擴散,會癢,黏膜通常不受侵犯,停藥後 1 至 2 週消退並輕微脫屑。常見藥物是 β-lactam 與 sulfonamide 類抗生素、抗癲癇藥、allopurinol 與 NSAID。
麻煩的是 DRESS 與 SJS/TEN 的最初一兩天看起來也像發疹型藥物疹。判斷不能只看疹子:要量體溫、翻眼結膜與口腔、看有沒有臉部水腫,並驗全血球分類與肝功能。疹子從斑丘疹轉成紫斑、開始痛,或病人越燒越高,就不再是單純藥物疹。
固定型藥物疹
每次服用同一種藥,就在同一個部位長出界線清楚的圓形或卵圓形紅至紫紅色斑塊,可起水疱或糜爛。好發於生殖器、肛周、口唇、手足與眼周,也可能落在舊傷口或針扎處。首次致敏可能服藥數週到數年才發作,再次服藥後數分鐘到數小時內原位復發,消退後留下逐次加深的發炎後色素沉著。常見藥物是 NSAID、sulfonamide、tetracycline 與 barbiturate。
泛發型大水疱固定型藥物疹(generalised bullous fixed drug eruption, GBFDE)是最需要和 TEN 分清楚的變異型:病灶通常界線清楚,病灶之間可見外觀正常皮膚,黏膜相對較少且較輕,並常能追出過去同部位復發或殘留色素。剝離面積可以很廣,不能用低於 10% 當成必要條件。台灣藥害救濟資料中 GBFDE 死亡率 11.8%,不能因為名稱含固定型藥物疹就視為良性。
藥物性蕁麻疹與血管性水腫
三條路徑要分開。IgE 媒介以 β-lactam 為典型,1 小時內發作,可進展成 anaphylaxis。非免疫性的肥大細胞直接活化見於 NSAID 抑制 COX-1、opioid、vancomycin 輸注反應與顯影劑,臨床像蕁麻疹但沒有致敏期。第三條是 bradykinin 媒介的 ACE inhibitor 血管性水腫:沒有風疹塊、不癢,可在用藥數月甚至數年後才第一次發作,抗組織胺與類固醇效果差,處置重點是氣道與永久停藥。
單一風疹塊超過 24 小時不退、會痛、消退後留紫斑或色素,要想 urticarial vasculitis 而不是單純蕁麻疹,鑑別見 7.3。
SCAR 光譜的皮膚科辨識
SJS 與 TEN
分類看的是表皮剝離占體表面積(body surface area, BSA)的比例,不是紅斑面積:小於 10% 是 SJS,10% 至 30% 是 SJS/TEN overlap,大於 30% 是 TEN。
典型病程是先有數天前驅期,發燒常超過 39 度,伴喉嚨痛、結膜炎與皮膚灼痛;接著出現紫斑性斑疹或扁平非典型標靶病灶,快速融合並產生鬆弛水疱,最後成片表皮剝離,露出紅色滲液的真皮。眼、口咽與生殖泌尿道黏膜糜爛很常見,也常同時侵犯多處,但黏膜受犯數量不是診斷必要條件。發紅區域的 Nikolsky sign 可呈陽性。皮膚切片可見全層表皮壞死而真皮發炎細胞稀少,可與 SSSS 的顆粒層裂開及 AGEP 的角層下膿疱區分。
死亡率 SJS 可達 10%、TEN 至少 30%;台灣藥害救濟申請案中 SJS/TEN 為 28.9%。
DRESS
潛伏期最長,多在用藥後 2 至 8 週。臨床先是 38 至 40 度高燒,接著約八成病人出現麻疹樣疹,可夾雜標靶樣病灶、水疱或膿疱,約一成進展成侵犯超過 90% 體表面積的紅皮症。臉部水腫約三成、多處淋巴結腫大約七成,是與一般藥物疹最有鑑別力的兩個外觀特徵。
血液與器官受犯是診斷核心。周邊血可見嗜酸性球增多與非典型淋巴球;肝臟最常受累,也可侵犯腎、肺與心肌。HHV-6 或 EBV 再活化與病程延長相關。RegiSCAR 是加權驗證分數,需綜合發燒、淋巴結、嗜酸性球與非典型淋巴球、皮疹範圍與特徵、器官侵犯、病程及排除其他病因:小於 2 分為排除,2 至 3 分可能,4 至 5 分很可能,6 分以上確定。不能把早期研究的收案條件「至少三項」當成診斷門檻。
DRESS 有兩個臨床陷阱:停藥後病情仍可能繼續惡化甚至反覆;痊癒數月後可能出現自體免疫後遺症,包括 Graves 病、橋本氏甲狀腺炎、第一型糖尿病與自體免疫溶血性貧血,一項 52 人的追蹤研究長期後遺症累積發生率為 11.5%。整體死亡率約 8%,台灣藥害救濟資料為 36%,後者只納入申請救濟的重症,不可當成一般發生率。
AGEP
約九成由藥物引起。抗生素相關者常在約 1 至 2 天內發作;hydroxychloroquine 等非抗生素可能延至數日或數週,不能因超過 48 小時就排除。臨床是在水腫性紅斑上冒出數十至數百顆針頭大、非毛囊性的無菌小膿疱,常先從臉部與腋下、腹股溝等對磨部位開始,數小時內擴散全身。常伴發燒與嗜中性球增多。多數在 15 天內消退,退疹時呈領圈狀脫屑。切片見角層下或表皮內海綿狀膿疱。EuroSCAR 驗證計分分為排除(0 分以下)、可能(1 至 4 分)、很可能(5 至 7 分)與確定(8 至 12 分)。
常見藥物為 aminopenicillin、cephalosporin、quinolone、macrolide、sulfonamide、clindamycin、metronidazole、carbapenem、diltiazem、hydroxychloroquine、terbinafine、carbamazepine 與 NSAID。最需要鑑別的是泛發性膿疱性乾癬:後者多有乾癬病史、沒有清楚的用藥時序,也不會在兩週內自行收乾。
四型一次比較
| 項目 | SJS/TEN | DRESS | AGEP | GBFDE |
| 潛伏期 | 4 天至 4 週 | 2 至 8 週 | 抗生素常約 1 至 2 天,非抗生素可較久 | 再次暴露後數小時 |
| 主要皮疹 | 紫斑性斑疹、扁平非典型標靶、鬆弛水疱、成片表皮剝離 | 麻疹樣疹、臉部水腫、可成紅皮症 | 水腫性紅斑上非毛囊性無菌小膿疱 | 界線清楚的多發大水疱,病灶間皮膚正常 |
| 黏膜 | 常受犯且常為多處,但非必要條件 | 少見或輕微 | 約 20% 有輕度病灶 | 相對較少或較輕 |
| 發燒 | 常見,前驅期即高燒 | 38 至 40 度 | 常超過 38 度 | 可有 |
| 血液 | 無診斷性指標 | 嗜酸性球增多、非典型淋巴球 | 嗜中性球大於 7,000 顆每微升 | 無特異變化 |
| 內臟侵犯 | 以皮膚屏障喪失為主 | 肝、腎、肺、心 | 少見 | 少見 |
| 病理 | 全層表皮壞死、真皮浸潤稀少 | 非特異,常見界面皮膚炎 | 角層下或表皮內海綿狀膿疱 | 與 TEN 相似,靠分布與黏膜倖免鑑別 |
| 病程 | 剝離後需數週再上皮化 | 延長且可反覆 | 15 天內消退並脫屑 | 兩週內消退,留色素沉著 |
| 台灣藥害救濟死亡率 | 28.9% | 36% | 5.6% | 11.8% |
Nikolsky sign 代表什麼
Nikolsky sign 是在外觀正常或僅發紅的皮膚施加側向剪力後,表皮即與下層分離。它代表表皮附著力喪失,不是特定疾病的診斷,但能把水疱性疾病快速分成兩群。
| 疾病 | Nikolsky sign | 分裂層次 | 鑑別線索 |
| SJS/TEN | 常陽性 | 表皮下,因全層表皮壞死 | 符合時序的藥物史、黏膜糜爛、皮膚疼痛 |
| 尋常型天疱瘡 | 陽性 | 基底層上棘層鬆解 | 口腔病灶常最早出現,DIF 呈細胞間 IgG 與 C3 |
| 落葉型天疱瘡 | 陽性 | 顆粒層 | 表淺糜爛與結痂,不侵犯黏膜 |
| 葡萄球菌燙傷樣皮膚症候群(SSSS) | 陽性 | 顆粒層,由外毒素造成 | 嬰幼兒為主,黏膜倖免,口周放射狀裂痕 |
| 大水疱性類天疱瘡 | 陰性 | 表皮下基底膜帶 | 老年、搔癢、緊實不易破的水疱 |
Asboe-Hansen sign(間接 Nikolsky sign)是壓迫既有水疱頂端使其向旁邊未起泡的皮膚延伸,意義相同。自體免疫水疱性疾病的完整鑑別見 8.1。
致病藥物與 HLA 基因型
台灣藥害救濟資料庫 1999 至 2016 年共 952 件 SCAR 申請案:SJS/TEN 661 件(SJS 455、TEN 206)、DRESS 228 件、GBFDE 34 件、AGEP 18 件。致病藥物有明顯的型態偏好。
- SJS/TEN 前五名:allopurinol、carbamazepine、phenytoin、diclofenac、lamotrigine。
- DRESS 前五名:allopurinol、phenytoin、co-trimoxazole、carbamazepine、phenobarbital。
- GBFDE 以 mefenamic acid 為首。
- AGEP 以 NSAID 與 β-lactam 類抗生素為主。
HLA 與藥物過敏的關聯是等位基因、藥物、表現型三者綁定,不能只記藥名。
| 基因型 | 藥物 | 主要表現型 | 臨床應用 |
HLA-B*15:02 | carbamazepine、oxcarbazepine;phenytoin 另有 CPIC 建議 | SJS/TEN,不預測 DRESS 與發疹型藥物疹 | 在等位基因較常見的祖源族群,用藥前依藥物別篩檢;未曾用藥的帶原者避免 carbamazepine 與 oxcarbazepine,phenytoin 也應優先改用其他藥。lamotrigine 等其他芳香族抗癲癇藥的關聯證據較弱,不能視為同等 |
HLA-A*31:01 | carbamazepine | 發疹型藥物疹與 DRESS,也含 SJS/TEN | 各族群皆可見,帶原且未曾用藥者建議改藥 |
HLA-B*58:01 | allopurinol | SJS/TEN 與 DRESS | 台灣已納入健保給付的用藥前篩檢 |
HLA-B*57:01 | abacavir | 全身性藥物過敏反應,非 SJS/TEN | 用藥前必須檢測 |
HLA-B*13:01 | dapsone | dapsone 過敏症候群,屬 DRESS 型 | 高風險族群用藥前篩檢 |
台灣的篩檢制度
主管機關自 2007 年 9 月起要求含 carbamazepine 成分藥品仿單加註嚴重皮膚不良反應警語。健保自 2010 年新增 HLA-B*15:02 基因檢測給付,現行醫療服務給付項目代碼 12196B,適用初次需使用含 carbamazepine 成分藥品,且診斷為癲癇、三叉神經痛、腎原性尿崩症或雙極性疾患的病人,每人終生給付一次,並須把藥物過敏基因型註記於健保卡。
HLA-B*58:01 檢測自 2022 年 6 月 1 日納入給付,代碼 12213B,適用初次使用 allopurinol 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:尿酸過度製造、已用最大耐受劑量排尿酸藥仍控制不佳(尿酸大於等於 6 mg/dL)、排尿酸藥有禁忌、尿酸結石,或化療期間預防急性尿酸腎病。曾連續使用 allopurinol 一個月以上或累計三個月以上者不予給付,同樣終生一次。
制度成效有前瞻資料支持。Chen 等人 2011 年發表於 New England Journal of Medicine 的台灣研究篩檢 4,877 人,HLA-B*15:02 陽性率 7.7%,陰性者使用 carbamazepine 後無人發生 SJS/TEN,依歷史發生率預期約 10 例。Ko 等人 2015 年發表於 BMJ 的全國前瞻世代研究篩檢 2,910 人,陽性率 19.6%,陰性者使用 allopurinol 後無 SCAR 發生,預期約 7 例。
考點重點:篩檢陰性只排除該基因型相關的風險,不等於零風險,仍須衛教病人出疹或發燒時立即回診。HLA-B*15:02只預測 SJS/TEN,不能用來排除 carbamazepine 造成的 DRESS 或發疹型藥物疹,那要看HLA-A*31:01。指引的建議對象是尚未用過該藥的病人;已長期服用而未出現皮膚不良反應者,不以基因型作為停藥理由。
其他常考的藥物性皮膚反應
| 反應 | 代表藥物 | 辨識重點 |
| 藥物誘發性紅斑狼瘡 | procainamide、hydralazine、minocycline、terbinafine、TNF 抑制劑、質子幫浦抑制劑 | 潛伏期一個月至十年以上。全身型以關節症狀為主、皮膚表現少,抗組蛋白抗體陽性率 75% 至 95%,anti-dsDNA 少見;藥物誘發的亞急性皮膚型狼瘡多為 anti-Ro/SSA 陽性,在曝曬部位出現環狀或丘疹鱗屑病灶 |
| 手足症候群 | capecitabine、靜脈注射 5-FU、脂質體 doxorubicin、cytarabine、docetaxel | 先有掌蹠刺痛麻木,2 至 4 天內轉為鮮紅色紅斑與腫脹,嚴重時水疱潰瘍。處置是暫停化療,改善後減量或降低頻次再用 |
| 多激酶抑制劑手足皮膚反應 | sorafenib、regorafenib、sunitinib | 病灶界線明顯、集中在受壓與摩擦部位,常合併掌蹠角化,與傳統化療的瀰漫性紅斑不同 |
| 光毒性反應 | doxycycline、amiodarone、voriconazole、fluoroquinolone | 數分鐘至數小時發作,像過度曬傷,與衣物遮蔽處有清楚分界,具劑量依賴性 |
| 光過敏性反應 | hydrochlorothiazide、ketoprofen、chlorpromazine、部分 fluoroquinolone | 需 7 至 10 天致敏,暴露後 24 至 72 小時發作,呈濕疹樣,可擴散到非曝曬部位 |
國考陷阱
- 分 SJS 與 TEN 看的是表皮剝離面積而非紅斑面積,10% 與 30% 是兩條界線,中間為 overlap。
- carbamazepine 配
HLA-B*15:02、allopurinol 配HLA-B*58:01、abacavir 配HLA-B*57:01,選項常故意交叉配對。 - SJS/TEN 的 Nikolsky sign 是陽性;題目描述 Nikolsky sign 陰性的大水疱病,多半在問類天疱瘡。
- 多形性紅斑以典型三環標靶病灶為主,多與 HSV 感染相關,現行分類與藥物引起的 SJS/TEN 分開處理。
- 用藥兩天內冒出的無菌小膿疱是 AGEP;用藥兩週到兩個月後發作、合併臉部水腫與嗜酸性球增多的是 DRESS。
- 同部位反覆發作並留下色素沉著的圓形斑塊是固定型藥物疹。首次發作可在長期或間歇暴露後才出現,不能只因病人過去曾安全使用就排除;應重建每次用藥與原位復發的時序。
懷疑 SCAR 時,立即停用高疑似且非不可替代的藥物,並由跨專科團隊依時序與藥物惡名度處理必要用藥。SJS/TEN 後續包括輸液與電解質補充、體溫調控、傷口與感染控制、SCORTEN 嚴重度評估、適當重症單位轉介及早期眼科等多專科會診,屬內科重症範疇,見醫學三第 7、8 章,本節不重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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